其他公告

轉發全聯會有關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重新領牌時間說明如附件

轉發全聯會有關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重新領牌時間說明如附件 第66條: 1. 汽車牌照, 經吊銷或註銷者,須滿六個月,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, 得再行請領。 2. 前項屬因牌照吊扣期間行駛而吊銷牌照者,應於其原違反本條例應受吊扣牌照處分期滿後, 始得再依前項規定請領牌照。 會員車輛如因「停駛註銷」仍可依循慣例重新驗車領牌, 不受六個月限制, 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提出, 謝謝

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企業融資協處計畫說明會

⚠️好消息⚠️ 經濟部為因應新冠肺炎對商業服務界造成衝擊,擬於下述時間辦理企業融資協處計劃說明會,有意瞭解的會員可自行列印報名表傳真商業會報名,或洽詢公會,由公會代為報名。 時間:4月9日上午9時 地點:桃園市婦女館 (桃園區延平路147號) 參加人員請自備口罩與環保杯入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