邀請各位會員出席「汽車買賣產業消保爭議實務討論暨交流會」。


桃園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受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邀約,邀請各位會員出席「汽車買賣產業消保爭議實務討論暨交流會」。


有意參加者請向公會會務機統一報名(LINE:0978589580)【報名請提供:車商名稱.姓名.職稱.手機.E-mail.素食/葷食】。

 

為使汽車買賣產業能更清楚掌握消費者保護觀念,落實於經營中,以利產業和諧發展,擬舉辦「汽車買賣產業消保爭議實務討論暨交流會」。

會中將延請專業律師就消保法重點概念、汽車買賣的定型化契約及常見消費糾紛,向與會者進行說明,並進行QA綜合討論,協助產業在實務運作上能降低消費糾紛風險,共創永續經營的良好商業環境。


會議相關資訊:

會議時間:114年7月11日(星期五)下午2點-4點

會議地點:中小企業總會二代大學基地(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136號3樓之1)

主辦單位:經濟部商業發展署

執行單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

 

 


其他公告

轉發全聯會有關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重新領牌時間說明如附件

轉發全聯會有關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重新領牌時間說明如附件 第66條: 1. 汽車牌照, 經吊銷或註銷者,須滿六個月,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, 得再行請領。 2. 前項屬因牌照吊扣期間行駛而吊銷牌照者,應於其原違反本條例應受吊扣牌照處分期滿後, 始得再依前項規定請領牌照。 會員車輛如因「停駛註銷」仍可依循慣例重新驗車領牌, 不受六個月限制, 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提出, 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