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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鑑定銷售&手機攝影行銷教育訓練,即日起報名至15日截止!

⭐️為了提升車商同仁對於中古車之結構、認證、保固更為了解及銷售技巧、手機專業攝影。桃園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特別舉辦車商教育訓練。

轉發全聯會有關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重新領牌時間說明如附件

轉發全聯會有關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重新領牌時間說明如附件 第66條: 1. 汽車牌照, 經吊銷或註銷者,須滿六個月,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, 得再行請領。 2. 前項屬因牌照吊扣期間行駛而吊銷牌照者,應於其原違反本條例應受吊扣牌照處分期滿後, 始得再依前項規定請領牌照。 會員車輛如因「停駛註銷」仍可依循慣例重新驗車領牌, 不受六個月限制, 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提出, 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