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-12-12
2020-09-04
⭐️為了提升車商同仁對於中古車之結構、認證、保固更為了解及銷售技巧、手機專業攝影。桃園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特別舉辦車商教育訓練。
2023-08-15
轉發全聯會有關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重新領牌時間說明如附件 第66條: 1. 汽車牌照, 經吊銷或註銷者,須滿六個月,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, 得再行請領。 2. 前項屬因牌照吊扣期間行駛而吊銷牌照者,應於其原違反本條例應受吊扣牌照處分期滿後, 始得再依前項規定請領牌照。 會員車輛如因「停駛註銷」仍可依循慣例重新驗車領牌, 不受六個月限制, 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提出, 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