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聲明啟事
近日經發局及法務局正針對「定型化契約及銷售過程是否符合法規」進行聯合稽查, 在此特別聲明桃園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 從未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 印製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書,目前亦無銷售契約書。
如經查明有任何人冒用本會名義進行印製或買賣,本會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。
特此聲明,以正視聽。
補充:定型化契約書內容必需符合「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也可參考附件範本, 一定要符合相關規定。
行政院定型化契約範本下載處: https://www.ey.gov.tw/Page/AABD2F12D8A6D561/60ad4097-ba3a-40b5-aad5-24a446c62437
桃園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 敬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