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08-15
轉發全聯會有關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重新領牌時間說明如附件 第66條: 1. 汽車牌照, 經吊銷或註銷者,須滿六個月,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, 得再行請領。 2. 前項屬因牌照吊扣期間行駛而吊銷牌照者,應於其原違反本條例應受吊扣牌照處分期滿後, 始得再依前項規定請領牌照。 會員車輛如因「停駛註銷」仍可依循慣例重新驗車領牌, 不受六個月限制, 如有任何問題敬請提出, 謝謝
2020-11-06
活動日期:11/7~11/8 活動地點:風禾公園(桃園市桃園區慈文路688號) 活動時間:10:00~18:00
2020-12-04
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、桃園市汽車商業同業公會主辦「第二屆桃園車讚 安心好店」 評審委員會-第一階段書面資格審查⭐️初步入圍名單⭐️